融券与转融通存在多方面区别,具体如下:
参与主体
融券:主要涉及投资者和证券公司。投资者向证券公司交纳一定的保证金后,借入一定数量的证券并卖出,到期后需买回相同数量的同种证券归还给证券公司,并支付相应的融券费用。
转融通:涉及证券金融公司、证券公司以及投资者等多方主体。证券金融公司将自有或者依法筹集的资金和证券出借给证券公司,供其办理融资融券业务,证券公司再将从证券金融公司借入的证券或资金提供给投资者。
业务目的
融券:主要为投资者提供做空机制,当投资者预期证券价格即将下跌时,可以借入证券卖出,而后通过以更低价格买入还券获利,或者通过融券卖出来对冲已持有证券的价格波动,实现套期保值。
转融通:主要是为了让持有证券的投资者获得一定的利息收益,同时为证券公司提供资金和证券来源,满足投资者的融资融券需求,进而提高市场的流动性和深度,增强市场的稳定性和效率。
操作对象
融券:可供融券卖出的证券品种由沪深证券交易所根据证券的股东人数、流通市值、换手率、波动幅度等条件确定融券标的证券名单,证券公司可在交易所公布的范围内进一步选择,通常为股票、证券投资基金、债券及其他证券,投资者仅可在此范围内融券卖出。
转融通:转融通包括转融券业务和转融资业务两部分。转融券业务中,证券金融公司出借给证券公司的是证券;转融资业务中,证券金融公司出借给证券公司的是资金。
风险特征
融券:投资者面临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。如果卖出的证券价格持续上涨,投资者将产生无限损失,且融券交易具有杠杆特性,会进一步放大风险。
转融通:对于借出证券的投资者来说,风险主要在于券商无法按时归还借出的证券,导致自身无法获得利息收益;对于证券金融公司而言,存在证券公司无法按时偿还所借资金或证券的信用风险,以及市场波动导致所借证券或资金价值变化的风险。
关键词: 融券与转融通有什么区别